划线、录取原则 |
相关专业 |
备注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音乐表演(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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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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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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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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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按男女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 | |
音乐学(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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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音乐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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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现代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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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达到210分,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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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戏曲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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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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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中国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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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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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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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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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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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戏剧影视导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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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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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
戏剧学 |
校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 |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
戏剧影视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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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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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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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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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 |
(二)分数计算
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三)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2.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3.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语文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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